一个手机用户在4天时间里与114查号台通话近100个小时,谁会相信这样的事?可是,近日本报收到广东省作家协会读者蔡某的来信就反映了这样离奇的事。
信中说:9月26日下午,他接到电信局的电话,要他马上到电信局补交2147.5元移动电话费,否则停机。蔡因自己平时很少使用手机,觉得电信局计费有错。9月28日上午,蔡妻到较场西路19号电信核算室查询,营业员告诉她,要查话费单必须等到下个月10日以后才能查到,现在只能马上交钱或者停机。蔡妻只好办了停机。
10月10日后,蔡让同事再次到电信核算室查话费单,打出来的话费单显示,从9月18日12时3分35秒开始到9月19日14时12分4秒止,蔡用自己的手机不间断地与“114”通话28小时多,花去话费844.5元。而蔡在这一段时间里根本就没有打过“114”。
在蔡看到这张话费单之前的10月7日上午,蔡向省邮电管理局一位负责人反映手机被多收费的事。第二天,蔡得到答复:多收的843.5元话费退回。省邮电局服务质量监督中心负责人也给蔡打来电话道歉,并通知蔡马上可以恢复开机。
10月17日下午,蔡让同事去电信局办理退款和开机。营业员仍追付2147.5元话费,并说电脑记录蔡的手机已报失,问报失的手机找回来了没有。当晚,蔡再打电话给省邮电局服务质量监督中心负责人,该负责人马上让蔡的手机开了机。
但事情并未结束,11月20日,蔡拿到了10月份的话费单,不禁气得双手发抖。这份话费单显示,蔡从9月19日16时12分4秒至9月21日18时12分4秒又不间断与“114”通话52小时,并在间断2小时后又通话19个多小时,共计话费2147.50元。原来,电信局两次追讨的2147.5元话费实际上都是这近72个小时与“114”的通话费。但奇怪的是,在当月的《广州市电信局移动电话划帐用户清单》上,电信局主动在这2147.5元中“补退”给蔡1260元,只收取了与“114”通话费887.50元。
接信后,记者与省邮电局服务质量监督中心联系,两位负责人表示,可能是电信局的计费系统出了错,但哪里出错还需进一步调查。
摘自《羊城晚报》